新疆鼓励运动员备战奥运 夺奖牌运动员将获重奖

出自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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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鼓励运动员备战奥运 夺奖牌运动员将获重奖

  为鼓励运动员积极备战北京2008年奥运会,新疆体育局负责人称,将以更丰厚奖金奖励为国争光、为新疆争荣誉的运动员。

  新疆体育局局长买买提·斯迪克表示,目前大赛项目的竞争日益激烈,取得成绩的难度大大提高,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值得重奖;再则新疆以往对在全国及世界大赛中获奖的运动员奖励标准一直低于全国其他省市,且由于少数民族运动会、农运会、残运会及大学生运动会都是由不同部门分管,导致本来就不高的奖金不能完全落实,获奖运动员得不到及时的表彰和奖励。

  7日,自治区政府通过新疆体育局的此项提议。调整后的奖励金额为:奥运会冠军奖励50万元,亚军和季军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全运会前三名奖金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5万元、3万元提高到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大赛前两名及残奥会前两名,奖金额度由原来的6万元、3万元提高到8万元、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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